与******次婚姻相比,再婚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这不仅因为再婚的当事人因上次离婚带来的不安与忧虑,也涉及再婚后许多关系处理的困难。譬如,再婚会导致许多关系的“突然”变化,当事人因再婚突然扮演了多重角色以及承担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不像******次婚姻那样是一个“逐渐适应”过程。 再婚家庭遇到的首要难题,是如何处理前婚姻的孩子与再婚配偶的关系。在这方面,再婚者往往抱有不现实的幻想,他们或者想给孩子另找一个“妈”,或者想给孩子另找一个“爹”,以便补偿因离异给孩子带来的父、母位置的空缺。同样地,新的配偶也试图不遗余力地扮演好这个“继父”或“继母”的角色。 我不止一次地听到那些处在继母的位置上的人抱怨:“我对他前妻的孩子视为己出,一心为了孩子着想,努力和他改善关系,但总是费力不讨好。孩子把我当成外人……”“我和他前妻的女儿关系很好,她好像也很接纳我,但是,我感觉她不愿意我和他父亲走得太近,在表面友好的背后,好像隐藏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怨恨……我尝试告诉孩子,并不是我破坏了你爸爸和你妈妈的关系,我是在你父母离婚之后才认识你爸爸的。但孩子仍然和我有很深的隔阂,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继父、继母能否很好地“替代”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再婚者的孩子施加关爱、教育与影响,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再婚时孩子的年龄;二是新配偶与孩子的关系质量。只有那些孩子还处于幼年的再婚家庭,继父、继母才有可能较好地替代孩子的亲生父母被孩子接纳,而那些再婚时原婚姻遗留下来的孩子已经年龄较大,特别是孩子已经进入青春期的情形,继父、继母替代孩子的亲生父母的可能性就很小。这种替代性与孩子的年龄是成反比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原生家庭的亲子关系是无法根本替代的。因此,对于大多数再婚者来说,放弃“替代孩子的父母”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做一个“好叔叔、好阿姨”或许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再婚家庭的第二个难题是如何处理与原配偶的关系。对于有子女的家庭来说,离婚仅仅意味着当事人双方法定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因过去的婚姻所形成的亲子关系,以及因这种亲子关系所形成的感情联接,并不会因婚姻契约的解除而消失。甚至可以说,离婚并不会导致原有家庭系统的消失,它将继续存在并因子女的抚养责任而发挥作用,直到子女完全独立。因此,再婚后如何妥善处理与原配偶的关系,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再婚使原来的家庭结构解体,这是孩子难以接受的事情,孩子的成长却又离不开亲生父母的关怀。因此我们建议,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与成长事宜,******建立常规性的联系。单独或者带着孩子见面,倾听对方对于孩子出现的问题的看法,是非常必要的。这当然需要再婚的新配偶给与极大的理解与支持,也需要再婚者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关系界限。从孩子的角度说,只有让孩子相信同继父或继母的关系不会代替他们同亲生父母的关系时,才能减小孩子对再婚关系的抵触情绪。 再婚家庭的第三个难题是需要重新处理先前离婚的问题,以便当事人在新的婚姻中不再重复过去的病态模式或冲突。所有的再婚都是建立在丧失的废墟上的,如果对于从前的婚姻问题和家庭关系的丧失感不进行很好地处理,再婚后会再次重复过去婚姻的痛苦。前一段婚姻留下的心理阴影,会不自觉地带入到新的婚姻中,这也是再婚家庭很容易再次离婚的原因。请记住,对过去婚姻问题的回避,常常会极大地妨碍对新的婚姻关系的经营。 |